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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拍卖位于宿迁市宿城区世纪大道11号院内附属楼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拆除残值

发布时间 2024-03-29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拆除残值

拍卖公告

2024年4月19日上午10时起在中拍平台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位于宿迁市宿城区世纪大道11号院内附属楼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拆除残值,起拍价38.2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标的明细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附属楼

砖混

约5925m2

2

储物间

简易

约81m2

3

硬质路面

花岗岩

约1880m2

4

低压控制柜

6

5

高压控制柜

3

6

补偿柜

1

7

变压器

630KV

1

 8

低压电缆

3*120+1*70

约450米

9

低压电缆

3*25+1*16

约270米

10

电梯

5

1

特别说明:上述标的数量仅供参考,以展示标的实物现状拍卖和交付(不

包含标的物以外的空调、移动铁塔及其他物品)。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竞买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经营范围需涵盖建筑拆除项目;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建筑工程专业);具备C类安全证专职安全员一名。

三、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1自公告之日起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展示,联系电话:13951365888;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详细阅读材料所披露的内容,预约到现场认真实地勘察了解标的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物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报名即表明知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容,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自公告之日起凡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报名截止前即4月18日下午5时前在中拍平台注册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及报名服务费200元(缴款户名须与报名竞买人名称一致),逾期无法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报名截止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 B类安全证书、 C类安全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到本公司财务部完成相关竞买报名手续并签署拍卖会相关文件。

3竞买保证金从企业账户或被委托代理人个人账户(授权委托书内容须包含授权委托人具有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的权限)转入至:江苏富皇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宿迁开发区支行,账号:1116020409000004159,保证金以实际到达账为准,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四、成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1、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1)缴清竞买标的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另付标的评估费6000元,并与拍卖人联系签署拍卖《电子成交确认书》等文件;(2)与委托人签订《拆除施工合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缴纳履约保证金;(3)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详见平台首页收费规则)。逾期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2、履约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方式: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余下部分冲抵成交价款,待买受人在无违约情形下将履约完毕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其无违约情形下于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本次标的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提供成交额发票,委托人仅提供收入证明,拍卖佣金发票由拍卖人提供。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标的具体拆除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买受人不得以标的交付时间过长或市场行情等其它一切因素拒绝缴纳成交价款及施工,如标的因其它因素不能交付,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标的以实际现状交付为准,实际交付数量与公示数量不相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及拍卖佣金,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取标的。在提取标的的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施工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拆除施工合同》签订后,买受人自行组织人员进场,施工人员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意外医疗险,拆除工地也需要购买拆除工地保险。在拆除、搬运等过程中人员及现场设施(设备、车辆等)出现意外事故的,由买受人全权负责赔偿,施工前保险单原件须出具给委托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4、买受人在施工期间自行考虑运输、施工车辆和设备,不得破坏路面及其他设施,不得提取和损坏拍卖标的范围之外的物品,如有违反,造成所有损失照价赔偿,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造成的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的,则买受人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施工期间需设置安全围挡,做好防尘措施,遵守相关部门管理规定。标的在交付、施工及运输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5、买受人须将标的物拆除完毕及所有渣土拆除并清理完毕,并加盖环保防尘网(标准需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拆除施工作业面宽敞处应使用大容量雾炮洒水车,局促处应使用小容量跟随式雾炮洒水机,确保拆除施工时达到全方位雾化、喷洒标准。施工完毕后,买受人应将厂区内所有垃圾、遗弃物及建筑垃圾全部清场运离。上述作业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自签订《拆除施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标的拆除运输完毕(含建筑物地基拆除),如逾期,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未按《合同》期限内将标的拆除运输完毕或逾期不提取拍卖标的,每天按500元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委托人将不继续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不得将此标的转包、转让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上述行为,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8、拍卖标的资料及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包括不限于拍卖公告、图片等形式),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的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须知》、《拆除施工合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及拍卖师网络现场发言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7-84386128、13815788165;公司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青海湖路80号君临国际广场C幢11层;公司网址:www.sqpaimai.com,微信公众号:富皇拍卖。

                              江苏富皇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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